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

電話亂搵代言人 踢爆必瘦站掠水新招


電話亂搵代言人 踢爆必瘦站掠水新招



2009年08月06日
「小姐,你俾必瘦站抽中做免費代言人,約你上嚟面試,絕對唔收錢。」近日,大批市民收到這電話,無厘頭被邀請做代言人。
單計七月,本刊收到必瘦站的投訴個案激增,大多是「免費」代言人陷阱重重,包括條款陰濕、逼食追命餐單及屈客買療程等,更有受害者組成「瘦身苦主大聯盟」,提醒消費者小心。
四十六歲的林女士早前收到必瘦站的中獎電話,指她有機會成為代言人,「職員連我個名都唔知,就話抽中咗,面試成功嘅話會幫我免費減肥,我只需要影幾張相在大陸宣傳。我見佢哋贊助香港小姐,又有咁多分店,應該唔會呃人。」
翌日,林女士到必瘦站面試,職員指她體重一百二十六磅,成為代言人須於一個半月內減十五磅,但要先付二萬五千元按金,其後分十二個月退還。條件是減磅後每月須保持磅數不反彈,才可每月退款。
林女士起初擔心一個半月難減十五磅,職員遂派定心丸,口頭承諾包減到,她見對方實牙實齒,於是即場扑槌,簡略看過合約便簽署付款。
回家後,林女士查看單據,在密麻麻的細字發現寫有「療程不保證任何成效」,始發現事有蹊蹺,遂到分店理論,惟必瘦站出爾反爾,竟指從沒承諾包減,「明明應承我包減,而家又話無保證,咁大公司都呃人,有無搞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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纖體公司看準女士愛美心態,經常四出招聘代言人。(張國慶攝)
纖體公司看準女士愛美心態,經常四出招聘代言人。(張國慶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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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員 Tina起初熱心奉茶,但當記者堅拒參與療程,即破口大罵。

陷阱一 口頭承諾當無到

事實上,必瘦站的直銷電話無處不在,本刊多位記者亦同樣收到類似電話,就算男記者體重只有一百二十多磅,亦被邀請做纖體代言人。
記者應約到旺角分店面試,職員先着記者測試各種脂肪及體重,其後纖體顧問 Tina接見記者,大聲說:「你新陳代謝速度,慢到好似老咗十歲咁。」
之後 Tina亂吹一輪飲食問題,隨即打蛇隨棍上,推銷免費代言人計劃,謂只要付一萬五千元按金,便可利用儀器,改善新陳代謝及減肥,「放心啦,我哋四十幾部機,一定幫你減到磅,好多人一星期減三、四十磅添,啲錢實退番俾你。」
正如林女士的情況, Tina僅作口頭承諾包減,但記者查看代言人合約時,條款只說明客戶須減到指定磅數才可退款,合約更細字寫上「無任何口頭協議」。換言之,如限期內減不到指定磅數,所有按金將被沒收。當記者直指合約與 Tina的說法有出入時, Tina仍死撐:「你嘅體形一定減到,信我喎。」

陷阱二 速減反彈難維持

從事清潔工作的王女士,六月初同樣無厘頭收到必瘦站的中獎電話,其後支付了三萬元按金,成為其代言人,須於兩個月內減去二十磅。
上月中,王女士剩最後一週療程,但只減去十二磅,眼見目標無望,必瘦站的營養師便提供排毒餐單給她速效減肥。包括首三天早午餐只食兩條蕉及脫脂奶,第四至七天則只有菜及少許肉類,「我好耐無食飽飯啦,成日做嘢都無氣無力。」
養和醫院註冊營養師陳勁芝看過這餐單後,表示即使短時間極速減磅,但過後會迅速兼倍數反彈,難以長期維持修身,「突然減低吸收卡路里,其後如常進食,身體會容易吸收食物,到時會反彈得更快。」
她指長期跟這餐單進食有害無益,「輕則便秘、精神不集中;之前有人因為減肥,長期只飲湯唔食嘢,缺乏足夠營養而死亡。」換句話說,要是希望十二個月維持體重不反彈,跟足必瘦站的餐單猶如搵命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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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女士做了多次療程,體重仍沒大變,更被游說購買通淋巴療程。(關永浩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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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排毒美顏餐單只有極少量碳水化合物,缺乏蛋白質、卡路里過低,雖可快速排水,但極易反彈。
七天排毒美顏餐單只有極少量碳水化合物,缺乏蛋白質、卡路里過低,雖可快速排水,但極易反彈。

陷阱三 屈客加碼療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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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勁芝指速效減肥效果只屬短暫,正確是改變飲食習慣及多做運動。
陳勁芝指速效減肥效果只屬短暫,正確是改變飲食習慣及多做運動。
記者於代言人面試中,擔心若中途發現磅數持續不下怎算, Tina即拍心口保證:「啲儀器真係減唔到嘅話,我會同你 upgrade療程,用些更有效的儀器,唔收你額外費用。」
但實情是顧客會升級療程,但並非免費。六月初,王女士做了首週療程後,磅數高企不下,此時職員便游說她購買七千元的療程,「佢話我咁大年紀,淋巴塞得好緊要(本刊已多次踢爆淋巴瘦身無效),要額外加療程先減到磅!我驚連第一期錢都攞唔番,急住達標咪俾錢買囉。」

跟進 苦主聯盟結集對抗

其實不少已墮進必瘦站電話陷阱的苦主,在 facebook成立了「瘦身苦主大聯盟」,集合了五十多名受害者,並於上週四講述受害經過,普遍如林女士及王女士的情況,被誤導簽下魔鬼合約。
發言人陳仲翔指,成立大聯盟後,在網上有留低詳細資訊的苦主,紛紛收到必瘦站的和解電話,但要求苦主不可對外宣告,不過仍有苦主寧願戴口罩現身說法,踢爆其嗱喳手段。

回應 取消投訴

上週四,本刊將林女士的個案轉介予必瘦站,該公司發言人指,已跟林女士達成和解。必瘦站承諾退款二萬四千元,惟要她在和解書上承諾向本刊取消她的投訴。(投訴組)

必瘦站劣跡斑斑

根據商業登記署及公司註冊處資料,必瘦站○三年成立,全港共有十九間分店。
各分店以不同名義的有限公司登記,但股東同是李貽芬、歐陽慧及歐陽虹,董事則是歐陽虹、歐陽慧及歐陽江。
本刊於過去一年,共收到十五宗必瘦站投訴,主要是職員藉查看信用卡優惠,逼客買療程及誇口承諾包減等。
去年九月,一名少女因服食必瘦站「 EnerDay」減肥藥暈倒送院,被衞生署驗出減肥藥含禁藥西布曲明,要求立刻停售。

壹判官

必瘦站以免費代言人招徠,講大話引人入局,手法低庄更賠上聲譽,抵鬧!
評分:劣劣劣劣劣
(五個劣為最嚴重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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